岚县普明新型工业园区
| 工业园区 |2011-09-30
岚县普明新型工业园区 - 生产能力
岚县普明新型工业园区建设,于2003年8月县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,2003年10月正式奠基,2004年4月开工建设。园区总体规划20平方公里,一期规划10平方公里,首期开发2.5平方公里。首期开发2.5平方公里区域,聘请省冶金院规划,规划建设以380m3高炉为主的高炉2×7座,60万吨清洁型焦炉4座,总投资19亿元。项目建成投产后,可形成350万吨铁、240万吨/年的生产能力,年增工业总产值76亿元,实现利税19亿元。园区建设的目标是“一年形成雏型,三年初见成效”。即到2007年,形成175万吨铁、120万吨焦/年的生产能力,年实现销售收入38亿元,实现利税9.5亿元,占到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和利税的75%。目前,规划已上报市政府。
岚县普明新型工业园区 - 框架协议
一期规划10平方公里区域,按太钢与市政府签订的框架协议,由太钢建设500万吨钢厂项目。6月4日推进会以来,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已全面展开。